摘要: 禮讓行人是交通文明的重要體現,也是交通參與者的法律義務。然而在現實交通活動中,我們經常看到機動車駕駛人在遇到行人時,不僅不禮讓,而且還咄
“禮讓行人”是交通文明的重要體現,也是交通參與者的法律義務。然而在現實交通活動中,我們經常看到機動車駕駛人在遇到行人時,不僅不禮讓,而且還“咄咄逼人”,對于這種現象我們想問的是機動車即便僥幸通過,又能怎樣?能節約時間?能代表車技很牛?“僥幸”和“事故”就在一剎那之間,為何要以身試險呢?
近日,在貴州就上演了一幕“加塞行人”的事,一群小學生放學后在老師護送下列隊行走,期間一轎車強行向左轉彎,將車頭插入學生隊列中,這一幕被老師全程錄下,從視頻中我們也看到“加塞”導致的混亂,那真是險象環生。不少人也挺納悶這個轎車司機到底圖什么?真的是為了趕時間?讓過去又何妨?難不成真的是在“飆車技”嗎?那足夠說明這司機膽子是真大,看樣子以前也沒少做這種事情,不管怎樣還是法律來說話吧!罰款100元,記3份應該能夠讓這個機動車司機長記性!

說實話在我們周邊還是真有不少司機吐槽這條交通法規,無外乎就是“憑什么”?交通規則也不能只針對機動車司機啊!很多行人也不遵守交通規則啊!雖然借口很多,但是問題很嚴重,因為往往就是有這種思維,才導致交通事故頻發。我們要清楚車和行人強弱之勢,雖然車要快過人,但是論反應時間就未必了,當司機意識到車要撞到人踩剎車時,也許車就已經剎不住了,這就是為什么法律規定車要禮讓行人,其實是為兩者都好;另外,“禮讓”是主動作為,而不是從動作為,如果永遠只是雙眼緊盯別人禮讓,那禮讓也許就只是一個口號,我們熟知的禮讓故事不少,為何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就沒有那么多耐心呢?
雖然是車強人弱,但是在交通規則上是平等的,“禮讓”無外乎就是為了兩者保持安全距離,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,這既是機動車司機的義務,也是行人的義務。我們也看到無論從輿論上,還是法律上都對行人的行為進行了規范,對不講規則的行人也進行了懲戒,這是社會的進步,也是文明的體現。甭管怎樣,我們只要人人遵守交通規則,人人懂得文明禮讓,那我們的出行才會變得更加快速便捷。(鞠達)
















